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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基层工会工作量化考评细则(2017年11月修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阅读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工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并以此作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依据。

具体量化考评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教代会”建设情况

每年度按规范程序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会议材料完整且上报及时,得10分;召开会议,但相关材料不全,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会议资料,酌情得5—8分;未召开会议,不得分。会议材料包括:召开会议的请示、院长工作报告、新闻、图片等。

二、参加学校活动情况

1、工会干部按时参加校工会各类会议,每次得2分;需基层工会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则以工会委员全到为满勤,得2分,缺员酌情扣分。

2、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校内活动,每次活动得4分;不参加或虽报名参加但弃权的,不得分;计算名次的比赛,如获奖,加1分(运动会等综合性比赛仅以团体获奖名次为加分依据)。

三、基层工会开展活动情况

1、组织本工会范围内的文体活动、比赛、作品展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组织一次得4分(以新闻稿及图片资料为依据)。

2、承办校工会的文体活动、比赛、作品展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组织一次得6分(以新闻稿及图片资料为依据)。

四、工作报告制度情况

按时报送工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工会布置的其他报告材料,每按时报送一项得3分;未按时上报,不得分。

五、信息宣传、工作研究

1、新闻稿被校工会网站录用,每篇得2分;被上级工会网站或杂志报刊转载追加1分;被《中国教工》杂志报道追加2分。

2、积极开展工会工作研究。

(1)研究课题获得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立项,每项加4分;

(2)撰写的研究论文获得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获奖论文,每篇加4分(合作论文,根据情况酌情给分)

(3)撰写的调研报告或论文被推荐参加教育科技工会开展的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每篇加4分,获奖加6分。

六、荣誉获奖情况

凡获得工会系统集体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得8分,省级得6分;个人奖励对应集体的减半。同一年度内,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奖项或荣誉,不重复加分,取最高级别得分。

七、其他

1、为了鼓励基层工会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凡当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予以免评,视为当然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为加强工会组织管理,考核当年,如遇基层工会任期届满,必须按法定程序如期进行基层工会换届。按时依规换届、换届材料完整且上报及时,得10分;召开换届会议,但相关材料不全,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换届材料的,酌情得5—8分;到期未换届,不得分。换届材料包括:换届选举的请示、换届选举筹备情况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报告、换届选举的结果报告、新闻及图片资料等。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度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资格。

⑴ 年度工作计划或总结未报送者;

⑵ 参加校工会各类会议不得分者;

⑶ 基层工会一年内未组织活动者;

⑷ 未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者;

⑸ 基层工会到期未按时换届者。

附件:《基层工会工作量化考评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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