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要求,学校将为教职工子女办理2016年 “国寿学生儿童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条件
出生满月至18周岁以下的我校教职工子女。
二、保险种类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三、保险费用
1、出生满月至6周岁以下(2010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每人每年90元。
2、6周岁至18周岁以下(1997年5月16日——2010年5月15日):
每人每年80元。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分工会尽快将此通知传达到相关教职工,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认真做好投保统计工作。
3、4月28日上午9:00-下午15:30,以分工会为单位将盖好公章的表格及保险费,交工会办公室丁老师(仙林校区行政楼1503室,电话86718751)。
校 工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