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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阅读

南京财经大学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充分发挥教工之家活动阵地的作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教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教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教工之家是指使用权归南京财经大学工会所有,主要包括以下活动场所:行政楼十七楼工会多功能活动室,行政楼十五楼乒乓球室、健身室、母婴室。

第三条 教工之家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管理上遵循“归口领导、规范管理、有效利用、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一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设立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工会副主席任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综合管理科。管理服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教工之家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并督促执行,审核活动场所使用申请,督促与保障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与设备等的日常保洁、安全巡查和活动服务,制定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与设备等的维护、保养、更新及添置计划等报工会相关会议讨论执行。

第五条 教工之家活动场所的保洁、活动器材与设备等的安全使用和功能维护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工作小组除委派专人于每次活动前后进行相关检查外还将组织每周巡查以及节假日前的专项检查,对于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及时排查、报告和解决。

第六条 教工之家的各类活动器材与设备纳入工会法人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专人保管,每年末保管人会同工会财务人员对该部分活动器材与设备进行清查、盘点,对于清理中发现的报废、毁损等情况经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报工会相关会议讨论决定后依照《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章 使用与要求

第七条 工会多功能活动室的使用和要求。

1.多功能活动室原则上仅向本校各分工会(或部门)开展的教职工活动开放使用,特殊情况使用多功能活动室的由校工会领导审批。

2.各分工会(或部门)使用多功能活动室需事先向校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工之家使用登记表”,申请表可在工会网页下载打印,由各分工会(或部门)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或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章(或部门章)。

3.多功能活动室的申请使用时间段由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来进行审核管理,原则上在工作时间不开放,在周末或是节假日申请使用多功能活动室的,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将安排专人跟进管理。

4.多功能活动室在开放使用前,需由申请使用的分工会(或部门)指定1-2名教职工就多功能活动室专用设备(多媒体、音响、调音台、灯光等)的操作进行培训;未在多功能活动室开放使用前完成专用设备操作培训的,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将安排专人跟进管理。

第八条 工会乒乓球室、健身室的使用和要求。

1.乒乓球室、健身室原则上仅向本校全体教职工开放使用,特殊情况需使用的由校工会领导审批。

2.乒乓球室、健身室的使用时间段由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来进行审核管理,工作时间一律不得进入乒乓球室、健身室活动。

3.进入乒乓球室、健身室的教职工须自觉遵守场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根据场所实际来制定,管理制度一律上墙,张贴在各活动和服务场所的醒目处。

第九条 工会母婴室的使用和要求。

1.母婴室仅向本校哺乳期女教职工开放使用,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需使用者可到工会领取钥匙,用完及时归还,母婴室仅作为哺乳等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如饮食、休息和私人讨论等),非哺乳人员(尤其男性)请勿入内。

2.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负责对母婴室室内设备予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负责对爱心母婴室室内环境的维护,保持室内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母婴室钥匙由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

3.使用母婴室的教职工须自觉遵守场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根据场所实际来制定,管理制度一律上墙,张贴在各活动和服务场所的醒目处。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或管理办法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教工之家管理服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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