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的通知
本校各分工会:
新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送温暖”工作,让有困难的教职工感受到关怀,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困难教职工身上,每年一度的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现在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凡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困难补助。
二、困难补助范围:
1、本年患恶性肿瘤并动手术或患重大疾病的;
2、长期患病本年住院三个月以上,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本年度家庭遭受自然灾害;
4、家庭人均生活费低于600元者;
5、子女长期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教职工系独生子女,父母亲无工作且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上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0年元月4日前将困难补助申请表(在工会网页下载中心)交校工会办公室,如单位不按时上报,作为自动放弃。
四、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1、符合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本人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需提供医院证明等相关资料;
2、分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要严格把关,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评议,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加盖部门行政公章方可上报校工会。
五、困难补助领取办法:
1、由校工会福利委员、相关分工会主席对各单位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困难补助人选及补助标准;
2、困难补助名单将在工会网上公示三天;
3、由校工会办公室将困难补助名单通知各分工会主席,统一领取困难补助慰问金。
请各分工会接通知后,要认真摸底、深入调查,重点考虑因大病、重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做到准而不漏,确实为广大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