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分工会:
为丰富学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校教职工业余书画、篆刻及摄影水平,并为书画、篆刻及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艺友、交流技艺、增进友谊的园地和平台,学校工会决定成立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现将协会章程(草案)和报名表发至各分工会,请组织有兴趣爱好的教职工积极报名。报名表请于2011年6月15前交校工会。
附件一: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章程(草案)
附件二: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报名表(见工会网页下载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
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是在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由校内各学院、部门的书画和摄影爱好者自愿申请入会、自我管理的非盈利性群众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
坚持“相互交流、技艺共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为学校书画和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艺友、交流技艺、增进友谊的园地。
第二章:协会机构
第三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1、设名誉会长1名:
2、设会长1名,设副会长2名:
3、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名:
4、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理事会
5、理事会共同讨论、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入会程序
1、凡喜爱书画、篆刻和摄影艺术的我校教职工,不受年龄、性别、水平限制,均可报名入会。
2、填写会员登记表,交一寸照片1张,年度会费10元,即成为会员。
3、每年应按时交纳会费并注册一次。
第五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1、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对协会的活动有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享受自由入会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4、认真完成协会交予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5、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会费来源
1、校工会拨付的活动经费。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资助与其他合法来源
第七条:协会经费的使用由协会的理事会讨论决定,统一使用。
第八条:协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校工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摄影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