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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苏工办2015〕22《关于推荐评选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江苏省总工会决定,2015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按照江苏省教科工会要求,我校将推荐1个基层单位参加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层单位、教研室、学科组等。
二、申报条件
按照苏工办2015〕22(附件1)苏教科工[2010]20号文件(附件2)执行。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自荐或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务必于3月12日(周四)下午16:00前报校工会陈老师,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陈鸣@nufe.edu.cn
3、申报材料包括250-300字的事迹简介及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经校内评审、公示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后,推荐上报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
 
附件: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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