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苏委教办〔2015〕14号《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在宁高校“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关于评选推荐“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在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初评基础上,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推荐朱琴华同志参加“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推荐国际经贸学院参加“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现将校内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联系电话86718755。
南京财经大学工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