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工会

当前位置:南京财经大学工会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第三届教代会代表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阅读



各代表团
、各单位

学校拟定2016121日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会议,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代表团、各单位次教代会召开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代表的调整与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代表增补与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教代会代表的增补与更换”按如下规定执行
1、届期内因校内工作调整,代表资格随其带入新的工作单位,参加其所在单位代表团的活动,原工作单位不予增补代表。
2、届期内因校内工作调整,致使代表团负责人空缺,则该代表团应重新推选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
3、因退休、调离学校、撤免等原因出现教代会代表缺额,按如下程序进行补选:
(1)原选举单位向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请。
(2)经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原选举单位按照选举程序进
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3)审查同意后,填写教代会代表登记表,并向全体代表大会报告
代表增补及更换情况。
4、因出国、借调在外等原因,在召开教代会期间不能参加工作,但在届期内可以参加下次教代会的,可以保留代表资格,但不计入本次教代会应到会人数。
、增补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富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4、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
增补与调整教代会代表的工作程序
1、因岗位变动等原因出现代表调整的情况请代表原所在单位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第三届教代会代表调整情况登记表(附件1),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代会执委会秘书处(校工会)。
2、如因岗位变动等原因出现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调整的情况,需重新推选代表团负责人,并将选举结果报教代会执委会秘书处。
3、如因退休等原因出现代表增补的情况,由代表缺额单位上交增补代表的报告,报告需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增补代表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提出代表建议名单,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第三届教代会增补代表情况登记表(附件2),教代会执委会审查确认资格
4、各代表团代表及团长的增补与调整工作请20161月15(周五)前完成,相关材料务必于1月15日下午16:00前报送校工会,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6718751。
5、调整前的正式代表名单详见附件3。
 
 
南京财经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单位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工会(邮编:210023)
办公电话:025-86718751,86718748      传真号码:025-86718751      电子邮箱:ghnjue@sina.com
Copyright © 2017 南京财经大学工会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