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二级单位民主政治建设,提升民主办学水平,保障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南财大校字[2015]16号)、《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南财工字[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召开2019年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确定会议主要议题。
2、各单位应在会前征集代表的提案或书面意见、建议,并及时整理分类,送单位行政阅处,确定整改落实部门和办结、答复时间。
3、大会召开前,各单位需向校教代会执委会(秘书处设在校工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写明会议时间、地点、教职工(代表)人数、组织形式、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等。
4、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出席方能召开。
5、大会结束一周内需提交二级教代会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包括所有报告文本以及会议照片、新闻通讯稿等)报校工会丁老师。电子稿发送至:9119861070@nufe.edu.cn,学院报告的书面材料要加盖二级党委的公章。
校 工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