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方便和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现将2017年工会活动经费及“三八节”活动经费予以下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活动经费下拨标准
根据2017年工会经费预算安排和2017年3月2日核定的在职会员人数,按每人80元标准下拨2017年工会活动经费,如本年度人员发生变化,经费不增不减。工会活动经费从校工会报销。
二、《2017年基层工会活动经费下拨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时间
当年随时使用,经费报销于2017年12月10日前结束,逾期不再办理,没报销的活动经费不能结转到明年。
四、工会活动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校工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五、工会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文体活动、帮扶慰问、二级教工之家建设等。
六、工会活动经费报销要求
1、基层工会举办活动要有具体方案和活动总结,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活动奖励不得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 不得用作购买福利发放。
2、报销手续:
⑴ 购物发票必须是具备财政监制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规票据,发票内容必须填写清楚,要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如果购买品种较多,可附购物清单(需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⑵ 在超市购买商品,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在网上购买商品,除发票上注明品名、单价、数量及总价外,还须附购物清单及支付截图。
⑶ 单张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内可报销现金;单张发票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应以支票转账形式办理结算手续。
⑷ 单张发票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需要购销合同。
⑸ 报销票据上需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单位领导3人签字,并需注明用途。
⑹ 购买批量商品必须附发放人员名单及活动总结材料(图片文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七、基层工会“三八节”活动经费及报销说明
1、2017年“三八节”活动经费根据3月2日核定的各基层工会女会员人数,按每人50元标准下拨,活动经费从学校财务报销。报销至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2、《2017年基层工会“三八节”活动经费下拨一览表》详见附件2。
3、报销时须填写财务处的报销单,单据签好字,并附活动总结材料(图片文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和奖品发放人员名单,一并交校工会刘老师。
4、其他报销要求与学校财务报销一致。
校 工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